A、发起人管理佣金和基本佣金结算方法:实行每月月底截止结算,不累计。
					        一度人脉:指发起人名下的的直接联系人。发起人的管理佣金=发起人名下的一度人脉当月销售总额*X%。
					        二度人脉:指与发起人的一度人脉名下的直接联系的人。发起人的基本佣金=发起人的二度人脉当月销售总额*Y%。
					1、在乙太电商平台《加盟》频道购物前请您填写《加盟申请表》,乙太为加盟申请者送计酬积分。
					B、“积分赚钱”计算法则
					1、假如加盟申请者在乙太电商平台《加盟》频道购物支出100元,乙太送1000计酬积分,相当于购物的10倍
					2、当加盟者名下的一度人脉有(20个)消费者购物总支出为2000元时*5%,则乙太电商平台送加盟者100积分
					3、当加盟者名下的二度人脉有(90个)消费者购物总支出为9000元时*10%,则乙太电商平台送加盟者900积分
					4、加盟申请者用一度人脉和二度人脉的消费积分之和,即(100积分+900积分)兑换1000乙币,即可购物了。
					5、计算公式:1000计酬积分=(100积分+900积分)=兑换1000乙币=加盟者赚回支出的10倍
					以上计算方法是举例说明,应根据乙太电商平台《加盟》频道所推出的具体产品的计算比例而定。
					
					C、专用名词注解
					1、“计酬积分”是专为乙太加盟申请者设定的计酬预期目标值,不作为任何兑换依据。
					2、“积分”只作为兑换“乙币”的计量单位,不能购物不能兑换现金。
					3、“乙币”可购物和不能兑换现金。
					D、兑换时效期
					1、当加盟申请者达到“赚回10倍封顶”时,请在一个月内兑换,过期清零。
					2、每季度清算一次。
				   
					E、发起人名下的二度人脉当月结算标准:
					1)当发起人名下的一度人脉有(1001个)成为乙太网络商铺的年付费使用者时,
					则发起人名下的二度人脉当月结算标准为:
					二度人脉当月成功销售乙太网络商铺年使用权(1001个)以上并成功收回使用费的,基本佣金为当月销售额的25%。
					2)当发起人名下的一度人脉有(401个)成为乙太网络商铺的年付费使用者时,
					则发起人名下的二度人脉当月结算标准为:
					二度人脉当月成功销售乙太网络商铺年使用权(401个-1000个)以上并成功收回使用费的,基本佣金为当月销售额的23%。
					3)当发起人名下的一度人脉有(201个)成为乙太网络商铺的年付费使用者时,
					则发起人名下的二度人脉当月结算标准为:
					二度人脉当月成功销售乙太网络商铺年使用权(201个-400个)以上并成功收回使用费的,基本佣金为当月销售额的20%。
					4)当发起人名下的一度人脉有(101个)成为乙太网络商铺的年付费使用者时,
					则发起人名下的二度人脉当月结算标准为:
					二度人脉当月成功销售乙太网络商铺年使用权(101个-200个)以上并成功收回使用费的,基本佣金为当月销售额的18%。
					5)当发起人名下的一度人脉有(51个)成为乙太网络商铺的年付费使用者时,
					则发起人名下的二度人脉当月结算标准为:
					二度人脉当月成功销售乙太网络商铺年使用权(51个-100个)以内并成功收回使用费的,基本佣金为当月销售额的15%。
					6)当发起人名下的一度人脉有(11个)成为乙太网络商铺的年付费使用者时,
					则发起人名下的二度人脉当月结算标准为:
					二度人脉当月成功销售乙太网络商铺年使用权(11个-50个)以内并成功收回使用费的,基本佣金为当月销售额的13%。
					7)当发起人名下的一度人脉有(1个)成为乙太网络商铺的年付费使用者时,
					则发起人名下的二度人脉当月结算标准为:
					二度人脉当月成功销售乙太网络商铺年使用权(10个)以下并成功收回使用费的,基本佣金为当月销售额的1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