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3-09-05 买家申请退款后的超时规定变更公示通知
各位亲爱的会员,
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,持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,乙太将调整《乙太规则》中买家申请退款后的超时规定及新增该规定的实施细则。
该规则变更于2013年9月5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13年9月13日生效。
变更详情如下:
变更项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第三节 超时规定 | 第三十五条 买家申请退款后,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: (一)商家拒绝退款的,买家有权修改退款协议、要求乙太介入或确认收货。买家在商家拒绝退款后七天内未操作的,退款流程关闭,交易正常进行; (二)商家同意退款或在五天内未操作的,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,乙太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; (三)商家同意退款或五天内未操作的,且要求买家退货的,则按以下情形处理: 1、买家未在七天内点击退货的,退款流程关闭,交易正常进行; 2、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,且商家确认收货的,乙太退款给买家; 3、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,通过快递退货十天内、平邮退货三十天内,商家未确认收货的,乙太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。 | 第三十五条 买家申请退款后,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: (一)商家拒绝退款的,买家有权修改退款协议、要求乙太介入或确认收货。买家在商家拒绝退款后七天内未操作的,退款流程关闭,交易正常进行; (二)商家同意退款或在以下时间内未操作的,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,乙太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: 1、带有“电”标识的订单的超时时间为三天; 2、未带有“电”标识的订单的超时时间为五天; (三)商家同意退款或在本条第(二)项第1、2目所述超时时间内未操作的,且要求买家退货的,则按以下情形处理: 1、买家未在七天内点击退货的,退款流程关闭,交易正常进行; 2、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,且商家确认收货的,乙太退款给买家; 3、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,通过快递退货十天内、平邮退货三十天内,商家未确认收货的,乙太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; 4、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,通过快递退货十天内、平邮退货三十天内,商家拒绝退款的,在以下情形下,乙太将主动介入处理: (1)带有“电”标识的订单,自商家拒绝退款之日起三天内买卖双方无任何响应的; (2)未带有“电”标识的订单,自商家拒绝退款之日起十五天买卖双方无任何响应的。 |
买家申请退款后的超时规定的实施细则 | 无 | 一、什么是“电”标识? “电”标识为 二、买卖双方无任何响应是指什么? 是指商家拒绝退款后,买家未在乙太系统中修改退货申请或申请小二介入,或商家未申请小二介入。 |
特此通知,敬请知悉,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!
乙太
2013年9月5日